在西方社会中,那些喜欢文些新奇图案的往往就会文几个不一定连贯的中文字,例如NBA球员坎比(Marcus Camby)即在自己的右手上臂刺上“勉族”二字,以及NBA球员艾弗森(Allen Iverson)同样在自己脖子处刺有“忠”字。
在香港反而会文印度文字,东方人也选择英文字当作刺青图案。
在日本的爱好刺青者,有时是出自对刺青名师的崇拜,希望能在身上留下刺青师傅的作品,有些日本人喜好浮世绘等有民族代表性的刺青。
国内习俗
在我国云南的西双版纳各民族中,主要是傣族、布朗族的男子有文身的习俗。他们在腿、胸、背、臂等处,用针刺各种文饰,涂以蓝靛或胆汁等成青色而终生不褪,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。据近代《车里
岳母刺字
岳母刺字
》一书的归纳,文身的图案大体可分为四类:一是动物类,有象、虎、豹、龙马、鹿、猴等;第二类的图案有云纹、方形、圆形、花卉等;三是文字类,有傣文佛咒和成句佛经;四是其他类,有曲线、直线、几何图形等。
文身作为一种习俗,它有一个发展、演变的历史过程。在唐以前,汉文古籍就说越人“敬巫鬼”、“畏鬼神”。包括傣族在内的各族人的文身是源于越人的“断发文身”,其最早的原因正如《淮南子》一书所说的,这里“陆事寡而水事众,于是人们就被发文身,以象鳞虫”,即“为蛟龙之状,以入水,蛟龙不伤也”,这就是一种朴素的仿生,以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始心态。傣族传说中的一位男青年得到龙女的帮助,在身上刺了很多鳞状的花纹,入水时,水向两边分开,水怪也不伤害,这就把文身作为一种避邪的巫术。傣族中的另一个传说是一位男青年因有文身吓坏了魔鬼而杀死了他,正是这种避邪防害的异曲同工。
在唐宋以后的一些古籍中,把文身的蛮夷分为“绣脚蛮”、“绣面蛮”和“雕题蛮”数种。明时《百夷传》云:“不黥足者,则众皆嗤之,曰妇人也,非百夷种类也”。说明其时已进入父系社会,文身既
示男女之别,又别民族之异。至于一些学者和文身者所说的,文身是为了赢得女人的爱情,也许不无道理。
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文身,追根溯源应是他们信鬼神的先民对某些活动如上山打猎、下河捕鱼,对有害动物或想象中的“怪物”的恐惧。后来,尚巫咒的先民认为龙虽恶、虎虽毒,他们也不会伤其幼儿,身上有了鱼鳞状和猛兽图案以及后来的佛碣,既可把自己当成“龙儿”、“虎子”又可求得神、佛的庇佑。文身就是古代人们为适应特殊环境,以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朴素心态和所采取的谋略。